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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rich | 18th Nov 2009 | rules of life

社交網站Facebook的功能字眼「unfriend」,獲評選為牛津    辭典本年度「最潮風雲字」(word of the year),這是首次有網絡字眼當選。網絡字眼首當選 收入新版辭典。...... 牛津辭典的資深語言學家林德伯格(Christine Lindberg)表示,「unfriend」一字「既符合當下的潮流特質,也有一定的潛在壽命」,有機會由網絡語言真正演變成新詞。
from: 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1117/4/f810.html

沒有玩過 facebook,但何謂 unfriend 很易理解。即從前是朋友,現在決定沒朋友做,即是去除朋友身份。這不是一個動作,也未必有所行動,卻成為一個動詞。像 want, believe, deny 這些動詞,通通也是思想上的「動作」。

unfriend 是多麼簡單及容易理解的新詞啊﹗從前沒有 unfriend 這個動詞,因為人們認識的朋友不及現在的多,也較為珍惜彼此的關係,即使逐漸不聯絡,也沒想過 unfriend 啥的。物以罕為貴,加上網絡世代,資訊順手拈來,朋友已失卻提供資訊的功能,重要性更低。那個不合我意便 unfriend ,像舊時的ICQ,不喜歡便放他在 invisible/ ignore list。多麼乾淨俐落﹗

友誼或fd不fd,像愛情一樣,也是一種幻像,既是幻像又何必執著﹖有便有,沒有便沒有;或者來了又去,去了又來,怎樣也沒所謂。沒有那一個人你會死掉嗎﹖或者開始時會有傷感,但漸漸又發現沒有他也同樣快樂,人只要能自足自立,那個要消失也沒所謂。婆婆媽媽的,似八九十年代電視劇或韓劇劇情,這樣才是丟人﹗

unfriend 一個人,即感覺對方跟不上自己,拖拖拉拉也沒意思。現實且殘酷,但如若相方沒有怨懟,也未免不是一件好事。分了手還會祝福對方﹖那實在一廂情願。沒咀咒對方已很好。看林燕妮小姐散文說﹕「道不同‧心相印」,那麼高境界並不是常人能夠做到的,unfriend 而不心存怨恨,倒是文明人該要做到的。

friend/ unfriend 也似 install/ uninstall 的概念,電腦就是如此非黑即白,程式員很難給電腦設計一些無寧兩可的指令。然後,人類世界要比電腦複雜得多,friend /unfriend 不是不應該存在,而是執行如此指令前,該要想想是否值得將情況推至如此極端。當然,這裡說的 unfriend 不是 facebook 一個功能。

Unfriend ME? WELCOME! 人是需要不繼進步的。到底表示大家曾經fd過。


erich | 17th Nov 2009 | youtube



個人認為 SQUARE-ENIX 創作的 FINAL FANTASY 不是為了賺錢的。
距離上一集推出,已有六年多時間;倘若期間推出數集,肯定比推出一集賺更多。
純粹為追求完美極致表現的 FINAL FANTASY XIII。如何不教人感動﹖

FF 早於第四集已成藝術作品,何止是一只電玩遊戲那麼簡單﹖
可恨不懂得日語,不能「原汁原味」享受第十三集。英語 FF 到底是隔靴搔癢。
就是為了 FF 學日語,也是值得的。但現在趕不切學習罷﹖......


erich | 16th Nov 2009 | journals

到了約700年歷史的泰國自由行,渡過六天假期。港人對泰國很熟悉,不浪費時間仔細寫了。聽說有女人幾天假期也來泰國spa, massage 加 shopping,坐兩小時飛機,感覺似上深圳消費般,簡單方便。好處是那裡物廉物美,兼且不用對著滿街中國人。恕我對中國人帶有歧視好了。

基本上帶本曼谷王之類的旅行天書,懂一點簡單英語、懂得看地圖,在曼谷便通行無阻。但是,曼谷是除了深夜,幾乎天天塞車的城市,在那裡乘坐地鐵及走天橋那個鐵路系統好得多,如果幾個街口懶行才考慮乘的士及「篤篤」,乘的士的話記得計meter,否則定必殺你一頸血。走兩個街口可以收人百幾銖(約廿多港元)。

Picture

曼谷幾乎每一條馬路也像上圖,車水馬龍,也因此很多騎電單車在大車之間穿插。在 Siam Paragon 等待的士,剛巧不知泰王還是那位政要要經過該馬路,結果封路差不多半小時,開路後上五十多架電單車同時駛進馬路,那場面簡直似公路電單車大賽﹗另外,舊區如China Town,舊巴士行走是例牌不關門的,方便乘客隨便上落嗎﹖感覺一切都很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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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rich | 3rd Nov 2009 | youtube

首次聽見周秀娜的名字,是《光明頂》陶傑說此女有氣質,名字是挺好聽的。攬枕事件是之後的事情吧,我也不太清楚,之後還去科大談學術的說。一直不認為她是怎麼壞的女孩子,不知為什麼,這只是個人感覺吧。聽下面港台的《薇微語》;不覺得她是無知o靚妹,反而說話成熟,也直率。多少香港女子有此素質﹖

說話明白,思路清晰,也經過思慮;但不是度出來的內容。 周秀娜的表現比想像中更要好。攬枕啥的,只是引人注意的gimmick,那麼認真幹嘛﹖想起那個「童顏巨乳」,還大玩「抱抱會」的台灣女孩,初聽以為是一名淫娃;看真一點,原來是一名天真瀾漫的小女孩。很多時,事實跟表像可以相差很遠。人言可畏。

聽收音機,影評人都說周小姐於《死神傻了》有出色的演技,不見得他們事先都收了錢吧。娜姐繼續努力啦﹗上面是《薇微語》part3,總共有4parts,喜歡自己找來看。美麗、善良,也孝順的女孩子;原來,周秀娜竟是潮洲人﹖寫真攬枕留給其他人買,電影或其他會支持一下。

《薇微語》的主持說話像催眠,跟她說話,會不知不覺道出心底話。很可怖....


erich | 24th Oct 2009 | rules of life

看了點十多年前的一套電影,不知如何,憶起多年前的某份情緒。而該電影跟這情緒,是風馬牛不相及的,所以沒必要提及該戲。那是一份落寞、孤寂的情緒,很難使用文字說明,感覺了無生趣、沒有意義,世界乃灰藍色調,更慘的是畫面全沒藝術性可言。不得不活著,活著又滿無聊的,由於不能改變環境,連作出改變的氣力也沒有。

憶及這種情緒,突然覺得現在自己是多麼幸福。也不知多少年沒有過這份情緒。情緒就像是背景音樂(backgound music),或者繪畫中的主色調,如果那幅是藍色調的話,任你構圖及色彩如何變化,也是偏向憂鬱的藍。意識聽說只是無意識的一個小分支,我們是如此之身不由己,其實,正常的人可能了解自殺的人的感受嗎﹖人從來沒有資格審判他人的感覺、作為,在沒有損害他人的情況下。

每個人知覺的世界也差不多,但基於不同的情緒,不同的色調,他們的感受及理解卻截然不同。簡單如勝利者與失敗者心中的世界,勝利者對任何事永遠抱有希望,認為付出的總有一天回報,嘗試總是比不嘗試好。失敗者眼中的世界卻處處有限制,機會都已經被特權份子獨佔,努力追求像是不理智的傻子所為。

分為勝利者或失敗者;樂觀者或悲觀者,未免過份簡約,真正的人生要複雜得多。或者灰色調中有一劃紅,水藍湖色卻藏著陰闇,不同的情緒,似壁壘分明,卻又互相混雜。人的情緒可比梵高的畫還要複雜難明,繪畫、音樂也未必能充分表現玩個人的感覺、情緒。文字表現更是不用提,當中加上了很多讀者的想像力。

如果我的背景色調是和暖、幸福的,世上沒有東西能夠使我不幸;如果背景色調是冰冷、殘酷的,世上也像是沒東西能使人快樂起來。無論你看出來的世界是怎樣的,你的世界總是夾雜,甚至滿是主觀元素,那裡可以理解為真實的世界﹖又因為沒有那個世界是真實,世界真實與否也不相干了。似只剩下個人欣賞與否。

不快樂的時侯,吃一片巧克力,看一套喜歡的電影;告訴你的身體,感受世界美好的能力要蘇醒起來,不要讓灰藍色調的情緒騙過大腦。生命像是蝴蝶的翅膀,輕盈的、活潑的,圖案色彩富有藝術美,而不是冷硬的、沉著的;否則,怎麼飛起來﹖飛機可是沒有生命的鋼鐵啊。


erich | 21st Oct 2009 | rules of life

看了 Francis S. Collins 的 The Language of God,作者是研究人類基因的科學家,看來比任何人更有資格談「有神的演化論」。只可惜,支持該論的根據,略嫌太少。首先,是人心中的道德律,特別是對他人「無私的愛」;第二,是人類一直以來對神或更高力量謀求融合的渴求;第三,是孕育生命的宇宙存在條件的十五個常數,多一點少一點宇宙也不復存在,但是作者也用人本理論替無神論辯護,就是因我們是幸福兒,所以今天才會在這裡談論宇宙,否則我們連出生的機會也沒有。

也有點根據是關於人類基因,但我不很了解作者的論點為何。作者假設上帝是超越時空的,所以即使演化是冷漠的隨機過程,衪能夠預見人類的出現,乃至人類的未來。如果宇宙真的有一個神,那麼世間何以有那麼多苦難,作者說絕大多數苦難也是人帶給人,而非上帝帶給人的。至於天災,那是星球的自我演化,是不能避免的痛苦。或稱 physical evil。

本書的內容可說跟道金斯的著作針鋒相對,到底道金斯的 Selfish Gene 及 God Delusion 的無神論對世界的影響是巨大的。如此,有神論或無神論者看 The Language of God,應該也挺享受的。書中亦不缺作者如何由一名無神論者,轉而相信基督教,作者始終認為科學與宗教是可以並行不勃,和諧相處的。

個人認為,基於有神論與無神論的世界觀,是截然不同的兩種價值、兩個世界。雖然歷史上很多人藉宗教之名行惡,但那到底是人性之惡而非宗教之惡,別忘了宗教行好事的例子亦多不勝數。偉大的宗教或論述的要旨,也沒有叫人殺人害人,甚至為了他人犧牲自己,叫信眾做到愛人如己的境地。這點耶穌、佛佗跟孔子也沒有二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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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rich | 20th Oct 2009 | jottings

太長時間沒更新網誌,忘了有沒提及此事。最近,聽了雲海先生轉述朋友的真實鬼故事;看來,自己某次經驗真的是撞鬼了。我還跟那疑似鬼魂對話,更大膽得回頭看她是不是用兩腿走路,如果發現她沒有雙腿,或者突然消失,不是非常心寒嗎﹖但顧不得那麼多了。鬼魂原來是有雙腿的,其實鬼魂既然有頭有身有雙手,為啥就不會有雙腿﹖這只是一種迷信吧。

關於這個鬼故事的經過,我不想說,因為一點不可怖,也沒啥好驚奇的地方;也因此本人一直不敢肯定那到底是不是鬼魂。而其實,鬼魂定必要可怖、嚇人的嗎﹖它們的天職就是害活生生的人﹖這些畢竟是電影公司製作的印象,世上有好人壞人及不好不壞的人,為啥就沒有好鬼或不好不壞的鬼﹖因為好鬼都己經昇天,剩下的也是有怨念的壞鬼﹖

那次的經驗是清醒而真實的,不是將幻想誤以為真;也可能遇到的其實是真人,但這個機率看來並不高。如果世上真有好鬼的話,真的不介意跟它們接觸,但你怎麼分辯對方是好鬼壞鬼﹖正如分不出剛認識的人是好是壞。探索鬼魂的人要有足夠的勇氣,想想如果那鬼跟了你回家,那真是不得了的事。

這篇文章有鼓勵迷信之嫌,但本人不認為撞鬼是那麼容易之事。倘若鬼魂真的存在的話,我想它們當能影響活人的大腦,產生恐懼及種種幻像,但說能影響物理世界運作,例如拿起斧頭斬人,那樣未免太扯了。似荷里活b級製作。頂多引起一陣怪風,吹吹耳關關門,撞跌杯碟,使電燈閃兩閃。這類小兒科,或者真能做到。畢竟它們不是屬於這個世界的東西。

突然想起倪匡先生那個打麻雀時發生的真實鬼故事,還好在有人證,不是他個人經驗。有趣的是,本人跟他也主動跟鬼魂說話;倘若要嚇人或惡作劇的衰鬼,遇到根本不怕鬼的人,其實也挺無奈的啊。嚇人,也有選對的人哩。如果,人死後會變成鬼魂,到底鬼魂有啥可怕的﹖科學發展進步至今,世上也沒有不死之人。

有時候,倒想經驗一些怪異事情,顛覆一下個人的世界觀。我是深夜一人看鬼片會感懼怕之人,反而,真實的鬼故事竟欠缺那種氛圍。或者,出色的鬼片導演,比鬼魂更懂得捕捉人的恐懼心理,活人到底比較恐怖。從沒聽說過鬼殺人的新聞,人殺人倒是天天發生,不再是新聞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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