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來長毛說仆街,我對社民連也不致太大反感,認為只是無意的情緒渲泄。陳偉業為其辯稱仆街不是粗口,也沒甚麼好說的,他們三為一體,為自己友說話也很自然。但當長毛再次在議會說仆街,未免使人感覺此君在引人注意博出位。其實,今天香港已經無人不識社民連,何苦再用「議事堂說仆街」這類低下招數﹖
今天毓民又PoorGuy又「不該」,弄得議事堂似三流中學課室。老師不許人說仆街,我便說英文說國語,你又奈得我何﹖這樣的幼稚思想,跟中小學生有何分別﹖聽說此君學富五車,曾在收費電視台教人中國歷史,今天的PoorGuy及「不該」示範,肯定大把中小學生爭相學習,中小學教師真係多得你唔少。連尊貴議員也說PoorGuy,返學上堂不說真是「不該」。
粗口的定義為何﹖個人認為,冒犯性及人身攻擊的言詞就是。不一定提及他人母親或性器官。法庭中如果有人無啦啦說粗口,法官除了可以立即趕他出去,還可以控告他藐視法庭。議事堂有人說仆街,卻浪費時間定義何謂粗口。議員不是有所謂 rules of conduct 嗎﹖先找文化專家定義粗口為何﹖
第一次說仆街確實出位,第二次再說卻是愚蠢;加上PoorGuy及「不該」,可稱之為幼稚。繼續將粗口事件升級,下届立法會選舉,社民連就只剩下憤青及出位人仕支持,香港人到底不全也是發神經的。否則,下一步就是「問侯」人家娘親。主席,我不過問侯關心他家中老母,這樣也有違議事規則嗎﹖我們一起研究研究......








